🇭🇰中国香港(Hong Kong (SAR China))🇺🇸美国(United States)HK-US 中国香港(Hong Kong (SAR China)) 前往 美国(United States) 签证要求
须办签证。香港特区普通护照持有人赴美国旅游、探亲、就医或短期商务访问,通常需要先取得美国 B-1/B-2 访客签证。香港不在美国本土适用的主要免签证计划名单内,因此不能使用 ESTA。 香港特区普通护照持有人赴美国旅游、探亲、就医或短期商务活动前,需先办理访客签证,常见类别为 B-1/B-2。香港不在美国主要免签证计划(VWP)国家名单内,因此前往美国本土不能使用 ESTA;另有独立的关岛-北马里亚纳群岛免签计划,符合条件的关岛/北马里亚纳单独行程可使用 I-736 表格。美国国务院当前 B 类访客签申请费为 185 美元。香港对等表列明 B-1、B-2、B-1/B-2 无签发费、可多次入境、有效期 120 个月。签证只允许旅客在美国口岸请求入境;是否准入和可停留多久由 CBP 决定,并记录在 I-94,B 类访客常见可给至多约 6 个月。香港在 CBP 六个月护照有效期豁免名单内,因此护照需覆盖拟在美国停留期。HR-1 签证诚信费不应计入当前应付总额,因为美国国务院现行费用表未列此项,且《联邦公报》说明该费用仍需跨机构协调并将在未来另行实施。
需签证旅游多次入境最近核实 2026-06-20
仅供参考——签证规则可能突然变化。预订不可退改行程前,请直接向目的地使领馆或外交部确认。除非另有说明,本页信息适用于普通护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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